基于风险管控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研究

编者按:本书首先根据对我国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和作用机理的分析,将功效、效果与效率等三个角度和政府、农户与保险机构等三个维度统一到同一研究体系中,区别于现有文献中单一角度、单一对象的绩效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风险管控的三角度、三维度的绩效评价框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模拟仿真、运筹优化、经济计量、统计分

编者按:

本书首先根据对我国种植业保险发展现状和作用机理的分析,将功效、效果与效率等三个角度和政府、农户与保险机构等三个维度统一到同一研究体系中,区别于现有文献中单一角度、单一对象的绩效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风险管控的三角度、三维度的绩效评价框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模拟仿真、运筹优化、经济计量、统计分析等方法,从三个主体维度对我国种植业保险进行了绩效评价。作者在层层论证基础上认为,“现阶段三个参与主体具有不同的风险管控目标,分别以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收入损失风险管控水平和赔付风险管控水平为目标,构建了基于风险管控的种植业保险绩效评价框架”,并对影响绩效水平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作者的研究思路清晰、缜密,方法和指标选择得当,分析结果也符合实际,这些结论对于农业保险制度评价和改善,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政策的绩效评价,是一个重要课题。这项研究关系到农业保险的推进方向和推进速度,关系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基于风险管控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研究》一书是这方面很有创意和独自特点的成果之一。

(一)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绩效,可以从某一个层面进行评价,也可以从多层面进行评价。近几年,研究农业保险绩效评估的作品,有的是从财政补贴的角度进行评价,有的是从某些种类,比如“大灾保险”试点的角度来进行评价。从整个种植业保险或者农业保险整体层面,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进行科学评价的作品还不多,评价思路和方法也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和规范。

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同于一般商业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目的和意义有很大差异。后者因为只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一项业务,虽然其绩效也可以有不同评价视角,但评价目标相对简单,也不需要特殊的评价方法,按照商业保险公司的一般评价方法来评价就可以满足需要。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农业政策和制度,涉及的方面略显复杂,有三方参与主体,即农户、政府和保险公司。其中政府这个重要主体的地位比较特殊,它替农户缴纳了大部分保险费(可以看作投保人之一),这种保险费补贴,不同于一般性救济或者援助,例如灾害救济。一般性救济或者援助带有慈善性质,是社会政策,强调的是社会性,因为不是合同行为,通常是“杯水车薪”,更谈不上这种救济或者援助的充分性,较少考察这种救助能不能满足被救济者需求的问题。而农业保险是经济政策,虽然也有社会属性,但它需要考虑损失补偿的充分性问题,也就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目标最佳实现程度的问题。政府不仅关注农业风险管理的“事前”,即财政能安排多少资金补贴保险费和灾害发生之前的有效预防,更关注“事后”,也就是灾害损失发生后,这些为农业风险损失补偿所积聚的保险资金,能不能及时和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里,较好解决农业再生产问题。也就是说,政府财政花在农业保险上的钱,有明确的政策目的和要求,那就是要尽可能地解决农业的风险保障,实现国家的粮食安全(食物安全)等政策目标。这些目标不仅有重要经济意义而且有重要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花了钱能不能和在多大程度上满足政府的诉求和要实现的期望目标,是政府想要知道的。政府还想知道这个期望的达成要花多少成本。

对于参与农业保险经营的商业保险主体,他们有其获得必要的适当的利润和自身风险管控的目的和诉求,同时,政府也需要适当控制这种利润诉求的必要性。企业的基本诉求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退出市场,而政府给予企业的利润过于宽松,其成本高于采用其他方法管理农业风险的成本,政府可能不会选择保险这种风险管理工具。在这两种极端情况下,农业保险市场都会基本消失。

农业保险的第三方参与者就是作为被保险人的投保农户。他们在这个农业保险系统中是主角(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实际上,他们是比较被动的一方,也是消极的一方。在商业保险市场上,他们无力或者缺乏参与农业保险“游戏”的积极性,因为这种保险商品对他们来说比较“奢侈”,只是在政府帮助他们补贴大部分精算公平保险费的时候,才可能有大部分人参加(例如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中国),或者只是在政府强制他们参加而且给他们较多补贴的时候,他们才愿意参加(例如日本)。如何平衡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中博弈三方的诉求和利益,是维持这个系统良好和有效运转的重要条件。

(二)

鉴于农业保险的上述三方主体各有不同的诉求和目的,绩效评价就需要考虑各方的诉求和目标,同时又要对整体绩效进行评价。

《基于风险管控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研究》一书,首先根据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和作用机理的分析,将功效、效果与效率三个角度和政府、农户与保险机构三个维度统一到同一研究体系中,区别于现有文献中单一角度、单一对象的绩效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风险管控的三角度、三维度的绩效评价框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模拟仿真、运筹优化、经济计量、统计分析等方法,从三个主体维度对我国农业保险进行了绩效评价。作者在层层论证基础上,认为“现阶段三个参与主体具有不同的风险管控目标,分别以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收入损失风险管控水平和赔付风险管控水平为目标,构建了基于风险管控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框架”,并对影响绩效水平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我觉得作者的研究思路是非常清晰和缜密的,方法和指标选择是恰当的,分析结果也是符合实际的,这些结论对于农业保险制度评价和改善,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这部作品不仅有广度而且有深度,研究的扎实和细腻,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无论是思路还是方法都不乏创意。

例如,在讨论政府维度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的时候,作者基于张峭等人的研究,以“农业风险保障水平”作为基准,进而通过设计一个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的情境和一定补贴水平条件下的“需求保障水平”、“理论保障水平”和“实际保障水平”。通过“实际保障水平”与“理论保障水平”的比较,考察地区之间保障水平的差异。根据保费补贴数据,计算出各地区农业保险应该达到的理论保障水平。如果理论保障水平大于实际保障水平,则表明政府的部分保费补贴并未形成足够的保障水平,保费补贴的杠杆撬动效应存在提升空间,即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有待提高。这种新颖的设计,既科学也合理。通过对风险保障水平的需求值、理论值和实际值进行绩效评价,其结果显示,我国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水平总体较低,且各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很多省份尚未实现农业直接物化成本的全覆盖,政府保费补贴的规模比率和技术效率都需进一步提高。

在农户维度的考察中,作者在多角度和多层面分析基础上,根据农业保险的赔偿和农业损失,计算得到各地区农户维度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进一步又使用“农业保险的排除度”这个指标,分析绩效水平的影响因素,较高的保险排除度意味着农户不能获得有效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农业保险对农户的其他影响不能有效发挥,农户维度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较低,只有降低了农业保险的排除度,才意味着农户愿意并且能够获得有效的保险服务和产品,农业保险对农户的收入水平、农业生产行为以及消费行为的影响才能够显现,农业保险的绩效水平才能提高。同样在“风险管控”的视角下,作者考察了保险经营机构的经营绩效。在对我国农业保险主要经营模式、机构和经营特征进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农业保险和非农财险的赔付风险,对我国农业保险进行了绩效评价,并从承保规模和空间相关性两个角度研究了影响农业保险赔付风险的因素。

当然,作者对农业保险综合绩效的水平测度,也同样不乏精彩之处。需要有兴趣的读者细细品读。作者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提升农业保险绩效的路径和建议。

本书的这些亮点是我在其他类似研究中很少看到的。这种绩效评价的方法、思路和效果都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和政策参考与采用价值。

(三)

任金政教授是我多年的老朋友。2003年的时候,他和他的博士导师陈宝峰教授一起研究洪水保险、农机保险问题时,我们就相识和熟悉了。2006年他博士毕业后,留在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也到美国普度大学农业经济系做过一年的访问学者。长期以来,他主要从事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和危机管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在项目分析与风险管理尤其是农业保险领域有较多积累和建树,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和接受国务院扶贫办、农业农村部和水利部相关司局等机构委托的研究项目有3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应该说是硕果累累,本书就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我经常能读到他的新作。

这本《基于风险管控的农业保险绩效评价研究》只是一系列研究成果之一,却是众多成熟作品的重要代表,也是农业保险研究园地中艳丽的鲜花之一,其研究的深度、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都值得肯定和赞赏。读者一定会从这部作品中领略到作者深厚的研究功底和作品的重要价值。

我作为一个农业保险问题研究爱好者,对于阅读和学习农业保险方面的作品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和嗜好,特别是读到这么好的作品,觉得是一种惬意和享受。值此专着问世之际,我向作者致以衷心祝贺,也在这里向读者郑重推荐此书。

庹国柱

2021年6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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