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提 要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委工作的通知》(化人社〔2021〕5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化州市农业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委委员会受理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土肥、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水产、农业资源环境、热作、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加工与检验等专业)的初级职称评委、认定。
二、申报评委条件
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委条件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化人社〔2021〕18号)、《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委工作的通知》(化人社〔2021〕56号)执行。(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申报途径和地点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职称评委(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4日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途径和受理地点
申报分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方式为申报人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线如实填报、提交申报材料。
线下申报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设在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地址:化州市行政中心五楼西530室,联系人:黄汉河、孙淑玲,电话:0668-7352823。
四、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五、评委收费
评委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委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初级评委(认定)费用280元/人。未缴费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评委资格。评委收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本通知由本评委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委工作的通知》
2.《关于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化州市农业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委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版权说明
出品:化州市融媒体中心
责 编:陈雷
审 核:钟叶苗
终 审:钟凯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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