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出台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项目申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在乳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该房产地址且取得户口簿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该房产专项财政补贴。
据理解,本次购房补贴政策主要是为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工作的住房支持政策,进一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帮助农民解决购房资金问题、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有力举措,让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进而且、留得住、过得好”。
为真正让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在城市有个家,站稳脚跟,乳源瑶族自治县先后出台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支持实施细则(试行)》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项目申请工作方案》,主要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供给和保障措施、新购商品住房专项财政补贴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立足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的目标定位,通过制度创新和调整完善,整合住房消费及住房保障政策资源,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购买力,保障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权益和待遇。提出农业转移人口购房限价价位参考土地出让区域近半年商品住宅成交均价9.7折,建议下浮后实行税费减免;争取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住房公积金权益;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住房保障均等化服务;保障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在乳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且落户房产地址取得户口簿的农业转移人口获得购房专项财政补贴,进一步缓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需求矛盾,促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
《方案》还对申报对象、申报形式、申报资料、申报受理及申报流程等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晰购房对象的申报程序。
【记者】唐音
【通讯员】张春华 林县华 王明
【作者】 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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